抵制白色污染 引导绿色消费
北京市商业联合会、北京市连锁经营协会
向本市商业零售企业发出倡议书
2008年1月28日
200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要求自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在此,北京市商业联合会、北京市连锁经营协会向本市商业零售企业发出倡议:响应政府号召,保护生态环境;树立环保意识,抵制白色污染;引导绿色消费,提供购物便利;营造宣传氛围,共建环保家园。
一、响应政府号召,保护生态环境。坚决执行《通知》的各项规定,遏制环境污染,减少资源浪费。商业零售企业要把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与保护生态环境紧密联系起来,从企业的一点一滴做起,从力所能及的事情做起,为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资源节约型社会做出积极的努力。
二、树立环保意识,抵制白色污染。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商业零售企业要牢固树立环保意识,严把进货关,杜绝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停止免费塑料购物袋的发放,实行有偿使用;加强对塑料购物袋的管理,实行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价款,逐步形成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市场环境。
三、引导绿色消费,提供购物便利。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促进消费品市场繁荣。商业零售企业要结合消费需求,采取多种形式,为消费者购物提供方便。要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鼓励提供可重复使用的环保购物袋,并积极开发和推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替代品,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消费环境。
四、营造宣传氛围,共建环保家园。加强环保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商业零售企业要通过店内标识牌、宣传展板等形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环保宣传,促进全社会对“白色污染”的关注和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大力倡导消费者自带购物袋,重新提起菜篮子、布袋子,共同养成自觉节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习惯。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保护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用爱心关注环境的变化,用热情传播环保的观念,用行动肩负起环保的重任,为首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