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6年绿色商场示范创建工作通知 来源:北京商业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6-06-29
关于开展2016年绿色商场示范创建工作
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绿色流通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6]131号)要求,引导流通企业按照《绿色商场》行业标准(SB/T11135-2015)开展购物中心业态的示范创建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企业申报。企业自愿向市商务委提出示范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地方推荐。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企业申请的基础上向商务部推荐1-2家示范企业,并填写绿色商场创建示范推荐表(见附件3)。
3.专家审核。商务部收到各地申请材料后,将委托中国商业联合会组织专家按照《标准》及其评价细则进行审核。专家审核将采取材料审核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4.公示公布。专家审核通过后,商务部将对绿色商场创建示范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公布。
5.总结推广。绿色商场创建示范单位公布后,商务部将适时组织进行总结交流,推动示范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申报材料
1.企业创建绿色商场自评报告;
2.企业安全生产和能源管理的相关制度文件;
3.企业创建绿色商场自评结论证明性文件;
4.企业营业执照;
5.其它材料。
三、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企业积极参与,并于2016年7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我委流通秩序处。
联系人:孙景东、***** 电话:87211659、*****
附件:
1.企业创建绿色商场自评报告格式
2.绿色商场行业标准SB\T11135-2015
3.绿色商场创建示范推荐表
附件1
企业创建绿色商场自评报告格式
一、企业绿色运营和基础管理自评,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几项:
(一)企业成立时间、营业面积、在岗职工人数、部门设置和职能、2015年营业额、2015年用电总量和用水总量;
(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所采取的措施;
(三)企业能源管理系统运行情况,能源计量器具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
(四)企业近三年主要营业板块能耗数据分类统计分析,若企业营业不足三年,则提供开业以来主要营业板块能耗数据分类统计分析;
(五)企业近三年节能技改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改造的企业,则提供相关改造项目和效果分析报告;
(六)企业及入驻商户的主要耗能设备运营管理模式介绍;
(七)企业废弃物处理回收情况、垃圾容器种类和数量;
(八)企业开展绿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的情况。
二、设备设施使用状况自评,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几项:
(一)商场建筑结构和营业布局情况介绍;
(二)商场照明设备种类、性能、数量、布局和使用状况;
(三)商场暖通空调设备种类、性能、数量、布局和使用状况;
(四)商场电梯设备种类、性能、数量、布局和使用状况;
(五)商场及入驻商户冷链设备种类、性能、数量、布局和使用状况;
(六)商场用水设施种类、性能、数量、布局和使用状况。
三、建设绿色供应链自评,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几项:
(一)企业在采购环节对促进绿色发展所采取的有效措施;
(二)企业采购节能产品和绿色产品数量,以及占同类商品比例;
(三)企业在物流环节对促进绿色发展所采取的有效措施。
四、实施绿色服务自评,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几项:
(一)绿色环保商品销售专区设置和营业情况;
(二)商场导视系统设置和使用情况;
(三)商场停车设施数量和创新性管理措施;
(四)商场重点用水和用电设施节约提示布置情况;
(五)商场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服务顾客的情况。
五、引导绿色消费自评,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几项:
(一)组织或参与以“绿色、环保”为主题的公益活动情况;
(二)促进节能环保产品销售的措施;
(三)商场禁止使用超薄塑料袋,提供可降解环保购物袋和禁止销售虎皮、象牙等珍稀动物制品的措施;
(四)商场废旧手机/易拉罐回收机设置和使用情况;
(五)商场及商户开展以旧换新活动,促进废旧物品高效利用的情况。
六、资源循环利用与环境保护自评,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几项:
(一)商场垃圾箱数量和布局使用情况;
(二)商场范围内所产生的固废物体分类收集情况,包括危险废物处理、可降解垃圾处理等;
(三)商场范围内污水处理排放情况,包括再生水循环利用等。
说明:
1.以上企业是指申请创建绿色商场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商场门店;申请创建绿色商场的门店若不具有法人资格,应在提交资料时详细区分门店数据与所属法人数据。
2.结合实际,企业可提供其他节能改造和促进绿色发展的成功实践;对于效果明显的,审核时予以加分。
3.企业自评报告数据应尽可能量化,自评结论及整改措施应条理化。
4.本着勤俭节约原则,避免申报材料的过度装帧、装订和修饰。申报材料采用黑白打印(复印)确保内容清楚、清晰即可;相关证明材料装订简单简洁;申报单位统一采用推荐单位大信封分装(一申报单位一信封)。
附件2
绿色商场(SB/T11135--2015)
(报批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商场的术语和定义、基础管理和设备设施、建设绿色供应链、实施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和资源循环利用的要求。
本标准适合于实施绿色采购和服务、倡导绿色消费、持续改进环境绩效的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大型超市、超市、专业店等实体零售企业。
本标准零售企业业态分类按GB/T 18106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106 建筑外门窗气、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17981 空气调节系统经济运行
GB/T 18106 零售业态分类
GB 19576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 19577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T 21086 建筑幕墙
GB 21454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
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T 50378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色商场 green department store
运用环保、健康、安全理念,实施节能减排、绿色产品销售和废弃物回收三位一体的实体零售企业,且能够持续改进,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2
绿色采购 green purchasing
购买绿色产品,或向供应商实施影响,促进供应商环境绩效提高的行为。
3.3
绿色服务 green services
符合资源节约、减少环境污染要求的服务行为。
3.4
绿色消费 green consumption
节约、环保、适度的消费行为。
3.5
绿色产品 green product
设计、生产、使用及处理过程符合环境要求,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小,有利于资源再生和回收利用的产品。
3.6
绿色供应链 green supply chain
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优化,综合考虑环境影响和资源效率的供应链。
4 基础管理和设备设施
4.1 基础管理
4.1.1 企业文化应包括环保、健康、安全等理念,持续改进环境绩效,遵守商场建设和运营中涉及的环保、节能、卫生、防疫、安全、规划、排水等法律法规要求。
4.1.2 根据GB/T 23331和GB/T 24001的要求,建立商场能源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并保持良好运行。
4.1.3 符合GB 17167的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定期进行维护、周期性检定和校准,并建立能耗分项计量系统。
4.1.4 建立真实且完整的能源消费利用统计台帐,并定期进行能源审计。
4.1.5 主要耗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应符合GB/T 19001的相关要求,并按规定淘汰落后耗能设备。
4.1.6 有计划地安排节能专项资金(包括节能宣传费用)和节能技改项目,鼓励使用新能源。
4.1.7 单位营业面积综合能耗量不高于如下标准(单位:Kwh/m2a):
购物中心 | 百货商场 | 大型超市 | 超市 | 专业店 |
230 | 320 | 280 | 200 | 80 |
4.1.8 单位营业面积耗水量不高于如下标准(单位m3/m2a)
购物中心 | 百货商场 | 大型超市 | 超市 | 专业店 |
2.5 | 1.7 | 2.2 | 1.7 | 0.8 |
4.1.9 万元营业额耗水量不高于如下标准(单位m3/万元)
购物中心 | 百货商场 | 大型超市 | 超市 | 专业店 |
2.3 | 1.1 | 2.5 | 1.8 | 2.0 |
4.1.10 万元营业额综合能耗量不高于如下标准(单位:Kwh/万元)
购物中心 | 百货商场 | 大型超市 | 超市 | 专业店 |
180 | 135 | 150 | 130 | 70 |
4.1.11 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确保各类废弃物的处理符合相关规定。
4.1.12 制订绿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2 设备设施
4.2.1 建筑及结构维护
4.2.1.1 自建物业及装修应符合 GB 50189的相关规定和GB/T 50378规定中绿色建筑二星标准。
4.2.1.2 自建物业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低于GB 7106规定中6级要求;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低于GB/T 21086规定中的3级要求。
4.2.1.3 商场建筑设计、构造设计和二次装修时应有促进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措施。
4.2.1.4 商场建筑场地内人行通道应采用无障碍设计,且与商场外人行通道无障碍连通。
4.2.1.5 商场装修时宜采用灵活隔断,减少重新装修时的材料浪费和垃圾。
4.2.1.6 根据商场建筑所在地的环境条件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技术。
4.2.2 照明设备
4.2.2.1 在满足眩光限制和配光要求条件下,灯具效率或效能应符合GB 50034规定的要求。
4.2.2.2 采取合理措施改善室内人工照明质量的,收款台、货架柜等设局部照明,且货架柜的垂直照度不低于200LX。
4.2.2.3 商场应采用能源效率等级达到2级以上的高效照明设备并配备智能控制系统。
4.2.2.4 商场中庭等大空间区域平均天然采光系数不小于2%,具有合理的控制眩光、改善天然采光均匀性的措施。
4.2.3 暖通空调设备
4.2.3.1 空调采暖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均应符合、、、规定值的要求。
4.2.3.2 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和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符合GB 50189等的规定。
4.2.3.3 冷热源宜安装集中优化控制系统和余热余冷回收装置。
4.2.3.4采取措施降低商场在过渡季节以及部分冷热负荷和部分空间使用下的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应达到GB/T17981的相关要求。
4.2.4 电梯设备
4.2.4.1载客占比不超过50%的商场扶手电梯应加装变频变载感应装置,优化运行。
4.2.5 制冷、冷藏、冷冻、保鲜设备
4.2.5.1 超市、大型超市和保鲜仓库中一级或二级能效的冷冻冷藏陈列柜使用比率不低于80%。
4.2.5.2 冷冻冷藏主机房靠近冷柜、冷库位置设计,应减少高差,冷凝器位置与冷冻冷藏主机房选择最近位置安装,远离其它热源;冷库底部应作隔热处理。
4.2.5.3 通过对冷冻冷藏岛(立)柜进行加盖或加门封闭式改造等多种技术手段降低冷链系统能耗;柜内照明采用LED减少发热对冷链食品的影响。
4.2.5.4 商场制冷系统中环保型制冷剂的使用比率不低于80%,采用低温室效应的制冷剂和冰蓄冷技术、优化制冷系统设计和制冷剂管理模式,定期对制冷系统进行维护和维修,减少制冷剂泄漏。
4.2.6 水资源
4.2.6.1 采取合理的节水措施,非常规水源利用率不低于5%。
4.2.6.2 采用水效等级达到二级及以上的卫生器具,且使用比率不低于90%;采用节水的绿化灌溉方式。
4.2.6.3 洗手间等用水区显著位置设置节水提示或宣传标识
5 建设绿色供应链
5.1 绿色采购与物流
5.1.1 采购产品和选择供应商应符合商务部等部门颁布的《企业绿色采购指南》的有关要求,并满足GB/19001中采购的要求。
5.1.2 坚持索证制度,开展并参与绿色低碳生产企业对接采购活动,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商场销售的可追溯商品比例不低于80%。
5.1.3 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高效节能设备、产品的比例不低于10%。
5.1.4 销售能效三级以上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的比重,商超类不低于10%,电器专卖店不低于90%。
5.1.5 建立智能化的物流系统,物流车辆尾气排放应不低于相应国家标准。
5.1.6 在仓储和物流运输等环节推行节能减排的措施。
5.2 绿色生产与包装
5.2.1 要求供应商在产品设计生产过程中采用绿色设计技术,减少环境污染和能源消耗,使产品和零部件能够回收循环利用。
5.2.2 食品和化妆品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相关要求。
5.2.3 要求供应商不使用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不过度包装,包装物可循环利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
6 实施绿色服务
6.1 设有绿色环保商品销售专区或专用货架(柜)。
6.2 禁止销售明显破坏生态环境或者不利于珍稀动植物保护的商品。
6.3 夏季室温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温不高于20摄氏度。
6.4 洗手间等用水区显著位置设置节水提示或宣传标识。
6.5 提供步行路线引导标识。
6.6 自行车停车设施位置合理、数量适宜、出入方便,有醒目的停车设施引导标识,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6.7 机动车停车场有明确的停车引导标识,逐步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6.8 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展开营销和服务,提高运营效率。
7 引导绿色消费
7.1 运用各种方式开展绿色消费宣传,营造市场营销的绿色氛围,传播绿色消费、环保、节能的理念,引导科学、适度、可持续的消费行为。
7.2 在节能产品、低碳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销售区设置醒目标签标识,引导消费者购买。
7.3 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并提供可降解的环保包装物。
7.4向消费者宣传资源节约和垃圾分类等知识,商场内设立回收箱、回收机或者回收柜台,利用以旧换新、积分奖励等方法向消费者回收废电池、废灯管、废塑料瓶、废旧衣物、废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包装物等固体废弃物,提高废弃物回收利用率。
8 资源循环利用与环境保护
8.1 固体废弃物回收
8.1.1 合理布局固体废弃物回收装置,并定期清扫收集。
8.1.2 商场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
8.1.3 生物可降解或可燃垃圾应单独收集。
8.1.4 与供应商或专业第三方建立废弃物回收处理合作关系,危险废弃物按法律规定处理。
8.2 水资源循环利用
减少污水排放,禁止污水排入雨水管网,采取合理措施处理污水。污水排放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鼓励利用再生水。
8.3 其他废弃物排放和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于2015年11月9日由商务部公告,2016年9月1日实施)
附件3
绿色商场创建示范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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