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召开2012(第二届)中国市场大会的函 来源:北京商业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2-08-03
中商联函[2012]147号
关于召开2012(第二届)
中国市场大会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会(行业协会)、市场管委会、市场中心、各类市场、市场产业基地及相关组织和会员企业:
2012(第二届)中国市场大会将于2012年9月16-18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市场大会是我国商品交易市场行业的一次全国性盛会,自首届成功举办以来,在业界形成了广泛的影响力。本届大会以“筑市场之巢、引产业之凤、促经济繁荣”为主题,集项目展示、交流洽谈、高端论坛等活动于一体,将积极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整合商品市场的上下游资源,推动实现中国商品市场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营、品牌化推广和国际化发展”。
大会期间,我会还将举办中国市场“百市万亿”增长计划和中国市场投融资项目展示洽谈会,将精选一批优秀的商贸流通项目和升级改造商业项目进行招商对接、国际市场合作项目推介等。
本次大会诚挚邀请各地政府、市场主管部门、商会(行业协会)、各类市场、市场产业集群、供应商、采购商以及市场相关企业和有关机构组团参会参展。
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二)联合主办单位:中国—东盟中心、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一局
(三)支持单位(拟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韩国贸易协会
(四)承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商品交易市场专业委员会、轻工业展览中心
(五)执行承办单位:北京天策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六)协办单位(拟邀):美国大华府华人专业团体联合会、纺织服装、家居建材、五金机电、日用百货、工艺礼品等领域的十余家国家级行业协会
二、大会安排:
会议报到:
活动地点:国家会议中心
(一)大会开幕式:
(二)大会招待晚宴:
(三)中国市场投融资项目展示洽谈会:9月16-18日(展场搭建:9月14-15日)
本次“展洽会”将充分利用图文、视频、模型等形式,对相关区域商贸物流规划、部分城市重点商贸流通项目以及一些国际合作项目进行推广、展示,寻求投资、合作、招商对接。
(四)中国市场发展论坛(市长与市场论坛、国际合作论坛):
大会拟邀商务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相关部委知名专家和司局负责人进行专题演讲;同时,将邀请典型市场集群及产业基地所在地政府官员,举行“市长与市场论坛”,针对产业、市场与城市的互动发展、中西部地区的商贸流通平台建设和经济崛起以及打造区域市场“千亿”增长目标等议题进行高端对话;另外,还将邀请东盟、韩国、港台等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及协会组织相关人士参与“国际合作论坛”。
(五)相关合作签约仪式:
大会将于论坛结束后,针对中国市场“百市万亿”增长计划、获得国开行资金扶持的商贸流通项目、相关市场招商引资项目以及有关国际合作项目等进行合作签约仪式。
三、收费标准:
(一)会务费:5280元/人,包括:全套会议资料,参加大会开幕式、论坛、展洽会,招待晚宴、会议期间食宿和精美礼品等。如参会代表要求住单间,需每日加收住宿费450元。
(二)展洽会展位费用:本次展洽会主要展示各地典型商贸流通项目,原则上以特装展位为主,价格:800元/平米。
(三)本次大会所有费用由执行承办单位(北京天策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收支。
户 名:北京天策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华夏银行北京阜外支行
账 号:4059200001819400006417
四、参会程序:请报名参会代表填好参会回执表,于
五、参会对象:
(一)拟邀请国家有关部委办相关负责人、知名专家学者、中商联及国家相关商会(行业协会)领导等;
(二)拟邀请相关地方政府领导、商协会和市场主管部门负责人,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市场开发公司)、市场投资商与建设商、市场管委会(办公室)等管理机构、市场商协会、物流仓储基地、产业基地,以及在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厂商、代理商、采购商及服务商等。
六、表彰活动:
大会期间,中商联、中商联商品交易市场专业委员会将对各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及市场主管部门推荐的中国商业联合会先进会员单位(中国优秀市场管理机构、中国市场优秀商户)及中国商业联合会先进个人(中国市场领军人物)进行表彰。
表彰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单位按推荐办法、流程及条件(见附件1)如实填写推荐表(见附件3、4、5),并于
七、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 扬 靳 ? 杨 洋
电 话:010-68392426、68392427
传 真:010-68392424、68392427
E-mail:mail@chinamc.org或者chinamcmail@sina.com
附件:1.中国商业联合会先进会员单位(中国优秀市场管理机构、中国市场优秀商户)、先进个人(中国市场领军人物)推荐办法、流程及条件
2.2012(第二届)中国市场大会参会回执表
3.中国商业联合会先进会员单位——中国优秀市场管理机构推荐表
4.中国商业联合会先进会员单位——中国市场优秀商户推荐表
5.中国商业联合会先进个人——中国市场领军人物推荐表
附件1
中国商业联合会先进会员单位(中国优秀市场管理机构、中国市场优秀商户)、先进个人
(中国市场领军人物)表彰
推荐办法、流程及条件
一、推荐条件
(一)中国商业联合会先进会员单位——中国优秀市场管理机构
条件:中国商业联合会会员单位,被推荐机构对所在地商品交易市场在规范、引导、管理、培训、支持等方面,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促使其所在地商品交易市场和经营商户能够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并对所在地的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待业人员就业、残疾人安置等方面做出了贡献,确保市场运行安全,管理规范,效益显著。
(二)中国商业联合会先进会员单位——中国市场优秀商户
条件:中国商业联合会会员单位,被推荐商户拥有国家商标局批准的注册商标;代理或经销国内外知名品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经营,在经营中重合同、守信用,无违反道德、信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良记录,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服务体系,并得到客户的高度评价和管理机构的认可,在国内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商户分类:纺织服装鞋帽类;日用化工、百货、办公文体类;五金机电、家居建材类;家电、通讯器材、电子类;农副土产、食品、饮料类;文化艺术、工艺礼品类。
(三)中国商业联合会先进个人——中国市场领军人物
条件:中国商业联合会会员,被推荐人对商品交易市场有科学的认识和较深刻的理论研究;被推荐人所投资、开发、管理的下属市场,年交易额在10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主要项目为当地重点扶持项目;被推荐人系该市场(或市场管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提出创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市场发展,对所在市场、行业以及区域经济贡献巨大,业绩突出。
二、推荐办法
(一)中国优秀市场管理机构和中国市场优秀商户由被表彰对象所在地的商务主管部门、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等推荐。
(二)中国市场领军人物由被表彰对象所在地的业务管理部门,如市场管委会、市场管理处、市场中心等推荐;
三、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
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由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等单位对申报中国市场优秀管理机构和中国市场优秀商户的企业进行资格评审;由当地市场管委会、市场管理处、市场中心对申报中国市场领军人物进行资格评审。
(二)推荐:
各地评审通过的“优秀市场管理机构”、“优秀商户”和“领军人物”分别由评审单位推荐到中国商业联合会商品交易市场专业委员会,并报送相关材料。
(三)审批表彰:
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商业联合会商品交易市场专业委员会对被推荐的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进行评审,经评审后对符合表彰条件的对象,确定为“优秀市场管理机构”、“优秀商户”和“领军人物”,并予以表彰。
附件2
2012(第二届)中国市场大会
参会回执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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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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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 |
性别 |
部门及职务 |
办公电话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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