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商业零售、餐饮服务业
迎奥运诚信服务公约》的通知
京商联[2008] 10号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了推进我市商业服务业“诚信兴商”的进程,提升商业零售、餐饮服务业的服务水平,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举办,市商业联合会日前会同各区(县)商业联合会和有关商业行业协会共同拟订了《北京市商业零售、餐饮服务业迎奥运诚信服务公约》,并征求了有关企业的意见后修改定稿。现将《公约》印发给你们,请各会员单位认真履行、积极宣传,同时倡议全市商业零售、餐饮服务企业共同信守。此《公约》将作为组织推选2008年“首都商业、服务业诚信服务优胜企业”的考核依据。
一、请各有关企业将《公约》向全体员工进行传达,在经营场所对外公布,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认真履行、积极宣传,并将诚信服务履约情况及时记载归档。
二、请各区(县)商业联合会和有关商业行业协会结合《公约》内容,及时对各有关企业的诚信服务履约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考核,表彰先进,督促落后,为后期推选2008年“首都商业、服务业诚信服务优胜企业”作好准备。
此《公约》可在北京市商业联合会网站(www.bjcc.org.cn)上查阅和下载。
市商业联合会联 系 人:肖慧民、 张 静
联系电话:51814662、63435429
电 传:63435416
北京市商业联合会
二00八年六月十二日
附:《北京市商业零售、餐饮服务业迎奥运诚信服务公约》
抄送:各区(县)商务局
北京市商业零售、餐饮服务业迎奥运诚信服务公约
为了提升首都商业行业的服务水平,以优质的服务、优良的环境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胜利举办,北京市商业联合会会同各区(县)商业联合会和各有关商业行业协会,与全市部分商业零售、餐饮服务企业共同发起制定了《北京市商业零售、餐饮服务业迎奥运诚信服务公约》,内容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坚持有序竞争、诚信经营、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服务环境。
二、坚持“以人为本”与“优质服务从我做起”的服务理念,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为消费者提供货真价实的商品和诚实守信的服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和原材料进货关,拒绝“三无”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对所有出售的商品和有偿服务项目明码标价。
四、对加工和出售的食品确保符合卫生和安全标准的要求,杜绝供应过期、变质食品,让消费者放心购买和食用。
五、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便捷、舒适”的购物、消费环境,做到购物、消费、刷卡无障碍。
六、为消费者提供“文明、热情、周到、规范”的服务,不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能够提供英语、手语服务,努力满足宾客的服务需求。
七、快速、妥善地解决消费投诉和消费纠纷,降低消费者购物和消费的风险。
八、杜绝各种虚假或容易误导消费者的广告、宣传,确保消费者购物和消费的知情权。
倡议全市商业零售、餐饮服务企业共同信守上述公约,敬请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