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商业服务业规范发展,积极构建诚信兴商、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为境内外消费者提供便捷安全、优质的购物环境,扩大外来消费,在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工商局指导下,市商业联合会会同市旅游行业协会、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在全市商业企业中评选2017年优质服务商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在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工商局指导下,由市商业联合会、市旅游行业协会、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组成“优质服务商店”评审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商业联合会。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日起至2017年12月21日
三、申报条件
本市区域内大中型商场、超市、购物中心、专卖店及重点餐饮企业门店,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北京市“优质服务商店”。
1、在北京市注册的有固定经营场所,证照齐全,亮照经营的商业企业。
2、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
3、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两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因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败诉的消费纠纷诉讼等重要事件;
4、两年内无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销售侵权商品等不良纪录;
5、企业管理制度健全,有较完善的商品与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机制;
6、认真兑现服务承诺,能够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建立赔偿先付制度;
7、严格执行《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商品;
8、坚持明码标价,明码实价,价质相符,童叟无欺;
9、为消费者提供规范、全面的服务,对待本地和外地、境内和境外消费者一视同仁,百问不厌;
10、购物环境整洁,能够提供中、英双语服务;
11、积极配合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工商局等政府部门工作,加入北京商业信息咨询中心监测统计系统,定期报送数据;
12、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其它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四、申报材料
1.优质服务工作总结。包括:企业简介,2017年开展优质服务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2018年优质服务工作思路等内容,以及相关图片资料;
2.2017年北京市优质服务商店申报表(见附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盖章)。
五、申报及评选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参评优质服务商店的企业门店和餐饮门店,向区商业联合会、北京烹饪协会递交申报材料(未成立商业联合会的区,企业可将材料递交区商务委);
2、各区商业联会(区商务委)、北京烹饪协会依据申报条件出具初审意见,并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商联会;
3、评委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根据《北京市优质服务商店管理办法》要求及评选标准择优评定,符合生活性服务业“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要求的企业优先考虑;
4、被评定为优质服务商店的企业名单在市商业联合会、市旅游行业协会和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网站向社会公示;
5、向被评为优质服务商店的企业颁发统一制作的标牌和标识。
六、有关事项
1、被评为优质服务商店的企业将由市商业联合会、市旅游行业协会、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集中组织宣传。
2、各申报企业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5份加盖公章后提交到所在区商联会(商务委)、北京烹饪协会进行初审,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市商联会邮箱。
3、各区商联(商务委)、北京烹饪协会于2017年12月22日前将企业申报纸质材料初审盖章后提交到市商业联合会。
附件:北京市优质服务商店申报表
联系人:刘琳 田旭升
电 话:63435419 63435418
邮 箱:fwjnds2014@163.com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