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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全面开展商务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商业联合会 发布日期:2009-02-10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全面开展商务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京商安字〔2009〕3号

各区县、开发区商务局,市商业法规监督检查办公室,市商业联合会、市饮食行业协会,各大型连锁商业、餐饮集团和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的要求,市商务局将进一步巩固2008年“隐患治理年”成果和北京奥运会安全生产的成功经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2009年继续对全市商务行业经营场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的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安排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大事不出、小事减少、管理严格、秩序良好”为目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站在商务科学发展的全局,分层次查、分阶段督、各负其责、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彻底杜绝安全隐患,实现商务行业安全稳定。
  
二、工作阶段
  市、区县商务局要分别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市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管理处。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4月底前)。按照企业负主体责任的要求,经营单位要全面、认真、细致的查找问题,尤其是对于直接涉及人员安全疏散和紧急条件下逃生保障的设施设备、重点部位和行业普遍存在的倾向性安全隐患问题重点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各区县商务局要指导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动态排查隐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全国两会前,市商务局将结合重点时期安全生产检查对本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5月20日前)。区县商务局在任何时候都要绷紧维护首都安全稳定这根弦,坚决消除每一个潜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交叉查、联合查、督导查”等方法,对各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对重点经营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和关键时段要做到一个不拉。要本着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来不得半点麻痹大意的思想,逐一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尤其是在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涉及会议代表驻地的区,要重点完成会议代表驻地周边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区县商务局于5月底前将全面排查结果和安全隐患挂账情况上报市商务局。
  第三阶段:挂帐整改阶段(7月20日前)。区县商务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推动属地监管工作落实,全面负责本领域挂帐隐患的治理整改工作。要督促安全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单位尽快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和目标,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完善安全隐患监控措施,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利用挂牌举报、媒体曝光等机制,加强整改力度,完成全部挂账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做到所有挂账隐患彻底整改销账,不留一处死角,不留一处隐患。7月底前,各区县要将整改销帐情况上报市商务局。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9月10日前)。市商务局将汇同市安监局等监管部门,对区县开展排查治理工作和整改销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时,采取“听、查、访”等多种形式进行,既要听取区、县主管部门开展排查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又要到被挂帐的整改单位进行实地检查看治理的效果,全面验收排查治理工作。还要走访听取经营单位对搞好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督促排查治理整改工作的有效落实,确保不反弹。
  
三、工作内容
  市和区县商务局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落实和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政府监管和企业管理两个主体责任的作用,突出工作重点和重心,树立“首都安全无小事,小事也是大事”的思想,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坚持重点部位和环节重点管、主要部位突出管,形成全方位、全时空监管机制,防止较大事故,压减事故总量,全面确保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落实。
  (一)行业监管部门
  市和区县商务局应加强领导和监督指导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按照不同阶段的重点工作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要求及时报告。同时,还要针对行业监管部门的组织是否建立、制度是否健全、职责是否明确、责任是否清晰、隐患问题是否清楚、整改有否有效等方面进行自查,达到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制度落实、职责任务明确,隐患问题清楚的标准。
  (二)经营单位
  各经营单位要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全面治理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重点围绕以下20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工作: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贯彻执行,以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及新上岗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人员密集场所内经营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企业新张营业、装修改造、改变经营业态消防是否验收的情况;
  4、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特别是地下经营场所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
  5、经营场所内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6、特种设备是否超过检验期,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7、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8、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情况;
  9、变配电室、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10、人员密集场所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
  11、双语应急广播及覆盖范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12、安全指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13、应急照明配备数量及完好情况;
  14、多家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建筑物内从事经营活动,各自落实安全职责以及与物业管理部门联动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15、餐饮企业的气、火、电“三源”使用管理情况;
  16、有无使用压缩天然气瓶和液化气瓶的使用储存情况;
  17、餐饮企业排油烟管道清理情况;
  18、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对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情况;
  19、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20、经营单位预警等级建立及措施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区县商务局和经营单位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领导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并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研究整改工作重点,建立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做到活动有部署、工作有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组织、人员、内容、进度和效果五落实。区、县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于3月10日前报市商务局安监处备案。
  (二)部门联动,拓宽渠道。区县商务局要努力克服困难,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大力加强与辖区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尽力征得相关部门的支持,形成一个统合氛围,互相联动,多渠道抓安全生产,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叠加效能的目标。
  (三)细致工作,注重实效。区县商务局要建章立制,多措并举,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开展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一条条的拉单子,一项项的抓治理,不仅企业一定要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还要有一系列的跟踪问效机制,防止治理走过场,特别要防止时间到任务完,边治理边发生问题,要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真正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四)加强沟通,落实制度。区县商务局在组织排查治理工作时,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商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各项制度规定,认真落实一般隐患逐月报、重大隐患随时报的工作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全市商务行业监管部门上下联动机制和移送机制,确保各种情况都能有效、及时的处理,从而增大商务行业的安全系数。
  在2009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要时刻牢记首都工作无小事,踏踏实实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必须“实”字当头,杜绝形式主义,确保监管到位;必须依法从严检查,杜绝有法不依,确保法规的严肃性;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杜绝时间到任务完,确保治理整改有实效。努力使我们的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再上新台阶,促进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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